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

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论文_村委会公

 
文章目录

1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建设现状

2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法制化的必要性

2.1 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需要

2.2 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

2.3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

2.4 是切实解决实践中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所面临问题的需要

    2.4.1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机制不健全,存在“非实质化”问题

    2.4.2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组成呈现一定程度的随意化

    2.4.3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职责设定不尽合理

    2.4.4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运行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

3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法制化的可行性

3.1 具有充分的上位法和国家政策作为立法依据

3.2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地方经验及立法尝试是法制化的现实基础

4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法制化的路径和具体内容

4.1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法制化的路径

4.2 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法制化的具体内容

    4.2.1 明确规定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性质及其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

    4.2.2 明确规定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人员数量及结构

    4.2.3 应规定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
    4.2.4 应明确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

    4.2.5 应规定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经费保障

文章摘要:在村民委员会内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宪法的明确规定,也是推进健康乡村建设、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。但由于相关立法规定的不健全,导致实践中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在人员组成、工作职责、运行制度、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和不规范等问题。应适时修订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并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法制化,实现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法治化,以织密筑牢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网底,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效能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作者:徐婷 刘兰秋 

作者单位: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 

论文分类号:R197;D921.8;D922.16